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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个人旅游(短期申根)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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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旅游签证
  • 成都
  • ¥1050/人
  • 不超过90天,由签证官签发
  • 不超过90天,由签证官签发
  • 5-10个工作日
  • ¥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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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领区划分(按长期居住生活地为准):

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B.签证申请可在预定出行日期前不超过3个月递交申请;

C.申请受理时间:5-10工作日(如遇某些特殊情况,受理时间会延长);

D.申根签证(C类签证)有效期:最长3个月(90天);

E.停留期:申根区各国累计停留不超过3个月(90天);

F.申请人不需本人亲自前往签证中心递交材料;

G.各种证明或解释信需规范化,例如工作证明、退休证明、在读证明等,需用正规抬头纸打印(不能手写),并标明开具证明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络电话;

H. 请注意,根据申请者的具体情况,在处理签证申请的过程中,德国驻华使领馆有可能要求申请者提供清单以外的其他文件。提交所有以下材料,不能作为获发签证的保证,敬请知悉。

所需材料

1

护照

A. 有效期自回国之日起有六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原件;

B. 有两页以上连续空白签证

C. 护照尾页签名处必须有签名,且必须是本人签字请注意, 18岁及以上成年人护照签字处必须本人签字,请注意,此项规定不适用于新版中国护照(护照号为E开头护照

D. 护照首页复印件

2

照片

A. 两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两张87.5px X 112.5px ;

B. 需最近半年内拍摄

C. 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申请人的姓名,但尽量不要留有痕迹。

(要求是正面照 ,脸部直面镜头,脸的两侧都需要被照到,照片须照到从头顶到肩部的全部,头部占照片总面积的70%-80%,头部不可以被覆盖或遮挡,脸部不可以被头发遮挡,眼睛必须可见,嘴不得张开;眼镜 镜片不能为暗色,眼睛必须在眼镜框内可见,镜片不得反光,下巴,额头和双颊必须清晰可见,脸部不得有头盖造成的阴影。需特别注意:耳朵及眉毛不被遮挡,若护照照片为佩戴眼镜则提供的照片需佩戴眼镜)

3

身份证

新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复印在同一页同一面A4规格的纸上)

4

户口本

户口本内全体成员户口所有信息页所有内容及信息页的复印件

如果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本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5

暂住证

若户口所在地不属于递交申请的领区,请提供当地相关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复印件或者出具的暂住证明原件(例如:警察局)

6

婚姻关系(如适用)

结婚证复印件

7

工作信息

在职人员

a.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原件(英文件或者中文件附上英文翻译),需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并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并明确证明信出具日期及如下信息:任职公司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访问目的;费用承担方及准假证明;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证明;

b.任职公司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盖鲜章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如果您受雇于大学或政府机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c.名片(如有请提供)。

8

资产证明

A. 申请人名下最近6个月银行储蓄卡流水明细单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存折复印件(银行储蓄卡流水单需在银行柜台打印,明细中须标注账户所有人的姓名并加盖银行清晰的业务章,能反映出存款历史或工资收入信息最好,余额建议在2-3万以上,请不要临时存入大额资金);

D. 个人所得税原件;

E. 房产证复印件 

F. 车辆登记证或行驶证复印件;

G. 其他资产文件,如股票,基金等交割单等复印件

备注:

 1、上述个人资产证明除A项为必须提供,其余 D-G 项可选择其中一至两项甚至更多提供,多多益善,对您的签证结果越有帮助;

 2、夫妻可共用A、D-G 项资产证明,提供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中英文婚姻关系公证书原件

9

行程资料

A. 往返中国的确认的机票订单复印件(机票应在签证签发之后出票付款)

B. 住宿证明复印件(需含全程在申根国家的住宿,例如:酒店订单等,且必须为单独一份材料);

C. 行程单复印件(需包含全程旅行计划)

10

个人旅行医疗保险

保险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如下:

1. 承保区域:适用于整个申根区域的境外医疗保险;

2. 保险条款必须涵盖医疗以及活体遣返费用,保额不低于30000欧元(约30万人民币);

3. 承保时间必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行程

如果在中国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必须提供原件;如果在德国正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只提供保险公司确认过的打印件即可。

11

个人资料表

需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字且所填信息真实完整(请咨询客服)

12

代送及代取委托书

A. 委托书上的签名必须与申请者护照、签证申请表上签名一致, 且委托书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有任何涂改。
B. 委托书需单独开具,不可共用。

1

护照

A. 有效期自回国之日起有六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原件;

B. 有两页以上连续空白签证

C. 护照尾页签名处必须有签名,且必须是本人签字请注意, 18岁及以上成年人护照签字处必须本人签字,请注意,此项规定不适用于新版中国护照(护照号为E开头护照

D. 护照首页复印件

2

照片

A. 两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两张87.5px X 112.5px ;

B. 需最近半年内拍摄

C. 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申请人的姓名,但尽量不要留有痕迹。

(要求是正面照 ,脸部直面镜头,脸的两侧都需要被照到,照片须照到从头顶到肩部的全部,头部占照片总面积的70%-80%,头部不可以被覆盖或遮挡,脸部不可以被头发遮挡,眼睛必须可见,嘴不得张开;眼镜 镜片不能为暗色,眼睛必须在眼镜框内可见,镜片不得反光,下巴,额头和双颊必须清晰可见,脸部不得有头盖造成的阴影。需特别注意:耳朵及眉毛不被遮挡,若护照照片为佩戴眼镜则提供的照片需佩戴眼镜)

3

身份证

新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复印在同一页同一面A4规格的纸上)

4

户口本

户口本内全体成员户口所有信息页所有内容及信息页的复印件

如果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本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5

暂住证

若户口所在地不属于递交申请的领区,请提供当地相关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复印件或者出具的暂住证明原件(例如:警察局)

6

婚姻关系(如适用)

结婚证复印件

7

工作信息

自由职业者(可不提供在职证明)

无业人员(已婚)

提供配偶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配偶所在公司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盖鲜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另需提供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中英文婚姻关系或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

资产证明

A. 申请人名下最近6个月银行储蓄卡流水明细单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存折复印件(银行储蓄卡流水单需在银行柜台打印,明细中须标注账户所有人的姓名并加盖银行清晰的业务章,能反映出存款历史或工资收入信息最好,余额建议在2-3万以上,请不要临时存入大额资金);

C.其他固定收入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无业未婚者、在读学生(如奖学金、兼职工资证明等));

D. 个人所得税原件;

E. 房产证复印件 

F. 车辆登记证或行驶证复印件;

G. 其他资产文件,如股票,基金等交割单等复印件

备注:

 1、上述个人资产证明除A项为必须提供,其余 D-G 项可选择其中一至两项甚至更多提供,多多益善,对您的签证结果越有帮助;

 2、夫妻可共用A、D-G 项资产证明,提供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中英文婚姻关系公证书原件

3、无业人员(仅已婚情况)可提供经济依附人的资产证明文件。例如:经济依附人名下的存折整本复印件/银行储蓄卡流水单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股票基金交割单等,但需同时提供关系证明,例如经外交部认证的中英文婚姻关系公证书原件、经外交部认证的中英文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原件

9

行程资料

A. 往返中国的确认的机票订单复印件(机票应在签证签发之后出票付款)

B. 住宿证明复印件(需含全程在申根国家的住宿,例如:酒店订单等,且必须为单独一份材料);

C. 行程单复印件(需包含全程旅行计划)

10

个人旅行医疗保险

保险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如下:

1. 承保区域:适用于整个申根区域的境外医疗保险;

2. 保险条款必须涵盖医疗以及活体遣返费用,保额不低于30000欧元(约30万人民币);

3. 承保时间必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行程

如果在中国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必须提供原件;如果在德国正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只提供保险公司确认过的打印件即可。

11

个人资料表

需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字且所填信息真实完整(请咨询客服)

12

代送及代取委托书

A. 委托书上的签名必须与申请者护照、签证申请表上签名一致, 且委托书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有任何涂改。
B. 委托书需单独开具,不可共用。

1

护照

A. 有效期自回国之日起有六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原件;

B. 有两页以上连续空白签证

C. 护照尾页签名处必须有签名,且必须是本人签字请注意, 18岁及以上成年人护照签字处必须本人签字,请注意,此项规定不适用于新版中国护照(护照号为E开头护照

D. 护照首页复印件

2

照片

A. 两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两张87.5px X 112.5px ;

B. 需最近半年内拍摄

C. 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申请人的姓名,但尽量不要留有痕迹。

(要求是正面照 ,脸部直面镜头,脸的两侧都需要被照到,照片须照到从头顶到肩部的全部,头部占照片总面积的70%-80%,头部不可以被覆盖或遮挡,脸部不可以被头发遮挡,眼睛必须可见,嘴不得张开;眼镜 镜片不能为暗色,眼睛必须在眼镜框内可见,镜片不得反光,下巴,额头和双颊必须清晰可见,脸部不得有头盖造成的阴影。需特别注意:耳朵及眉毛不被遮挡,若护照照片为佩戴眼镜则提供的照片需佩戴眼镜)

3

身份证

新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复印在同一页同一面A4规格的纸上)

4

户口本

户口本内全体成员户口所有信息页所有内容及信息页的复印件

如果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本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5

暂住证

若户口所在地不属于递交申请的领区,请提供当地相关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复印件或者出具的暂住证明原件(例如:警察局)

6

婚姻关系(如适用)

结婚证复印件

7

工作信息

退休人员

退休证原件及信息页复印件或原单位用单位正规信头纸开具的退休证明原件(需有公章及前雇主或领导的签字)

8

资产证明

A. 申请人名下最近6个月银行储蓄卡流水明细单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存折复印件(银行储蓄卡流水单需在银行柜台打印,明细中须标注账户所有人的姓名并加盖银行清晰的业务章,能反映出存款历史或工资收入信息最好,余额建议在2-3万以上,请不要临时存入大额资金);

B.退休金或者社保流水单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退休人员)

D. 个人所得税原件;

E. 房产证复印件 

F. 车辆登记证或行驶证复印件;

G. 其他资产文件,如股票,基金等交割单等复印件

备注:

 1、上述个人资产证明除A项为必须提供,其余 D-G 项可选择其中一至两项甚至更多提供,多多益善,对您的签证结果越有帮助;

 2、夫妻可共用A、D-G 项资产证明,提供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中英文婚姻关系公证书原件

9

行程资料

A. 往返中国的确认的机票订单复印件(机票应在签证签发之后出票付款)

B. 住宿证明复印件(需含全程在申根国家的住宿,例如:酒店订单等,且必须为单独一份材料);

C. 行程单复印件(需包含全程旅行计划)

10

个人旅行医疗保险

保险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如下:

1. 承保区域:适用于整个申根区域的境外医疗保险;

2. 保险条款必须涵盖医疗以及活体遣返费用,保额不低于30000欧元(约30万人民币);

3. 承保时间必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行程

如果在中国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必须提供原件;如果在德国正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只提供保险公司确认过的打印件即可。

11

个人资料表

需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字且所填信息真实完整(请咨询客服)

12

代送及代取委托书

A. 委托书上的签名必须与申请者护照、签证申请表上签名一致, 且委托书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有任何涂改。
B. 委托书需单独开具,不可共用。

1

护照

A. 有效期自回国之日起有六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原件;

B. 有两页以上连续空白签证

C. 护照尾页签名处必须有签名,且必须是本人签字

  请注意, 18岁及以上成年人护照签字处必须本人签字,10岁以下未成年人护照签字页不需要签字,也可以签字(但必须护照持有人本人签), 10岁以上 (包括10岁) 的未成年人必须本人签字。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未成年人父母代替其在护照签字处签字。请注意,此项规定不适用于新版中国护照(护照号为E开头护照

D. 护照首页复印件

2

照片

A. 两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两张87.5px X 112.5px ;

B. 需最近半年内拍摄

C. 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申请人的姓名,但尽量不要留有痕迹。

(要求是正面照 ,脸部直面镜头,脸的两侧都需要被照到,照片须照到从头顶到肩部的全部,头部占照片总面积的70%-80%,头部不可以被覆盖或遮挡,脸部不可以被头发遮挡,眼睛必须可见,嘴不得张开;眼镜 镜片不能为暗色,眼睛必须在眼镜框内可见,镜片不得反光,下巴,额头和双颊必须清晰可见,脸部不得有头盖造成的阴影。需特别注意:耳朵及眉毛不被遮挡,若护照照片为佩戴眼镜则提供的照片需佩戴眼镜)

3

身份证

新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复印在同一页同一面A4规格的纸上)

4

户口本

户口本内全体成员户口所有信息页所有内容及信息页的复印件

如果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本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5

在读信息

在读学生(在校学生a.b项必须提供)

a. 由学校出具的写明当事人姓名、就读年级和允许其请假赴德旅游的证明原件,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地址、联系方式,使用学校正式信头纸加盖学校公章,还须写上开具该证明的负责人的职务、姓名并由其签字

b. 经济依附人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及做在公司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盖鲜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经济依附人已退休则可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c.最近毕业证复印件(适用于已毕业还未新入学的情况,例如小升初,初升高中等类似情况);

6

资产证明

未成人、在读学生可提供经济依附人的资产证明文件。例如:经济依附人名下的存折整本复印件/银行储蓄卡流水单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股票基金交割单等,但需同时提供关系证明,例如经外交部认证的中英文婚姻关系公证书原件、经外交部认证的中英文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原件

7

行程资料

A. 往返中国的确认的机票订单复印件(机票应在签证签发之后出票付款)

B. 住宿证明复印件(需含全程在申根国家的住宿,例如:酒店订单等,且必须为单独一份材料);

C. 行程单复印件(需包含全程旅行计划)

8

个人旅行医疗保险

保险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如下:

1. 承保区域:适用于整个申根区域的境外医疗保险;

2. 保险条款必须涵盖医疗以及活体遣返费用,保额不低于30000欧元(约30万人民币)

3. 承保时间必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行程

如果在中国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必须提供原件;如果在德国正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只提供保险公司确认过的打印件即可。

9

未成年人另需提供

A. 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中英文“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 与经济依附人的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 如与父母中的一方同行或单独出行的未成年人,另需提供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签字的“亲属许可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内容必须注明:

   a. 未成年申请人将要去的所有申根国家名称;

   b. 出行的具体时间(具体到日、月、年);

   c. 明确未成年人在申根国家逗留期间负责人的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身份)

10

个人资料表

需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字且所填信息真实完整(请咨询客服)

11

代送及代取委托书

A. 委托书上的签名必须与申请者护照、签证申请表上签名一致, 且委托书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有任何涂改。
B. 委托书需单独开具,不可共用。
C. 未满18岁的未成年申请者:委托书必须由父母任何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签名。注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请不要代签未成年人的姓名年龄以递交申请日是否达到18周岁为准

1

护照

A. 有效期自回国之日起有六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原件;

B. 有两页以上连续空白签证页;

C. 护照尾页签名处必须有签名,且必须是本人签字;

  (请注意, 18岁及以上成年人护照签字处必须本人签字,10岁以下未成年人护照签字页不需要签字,也可以签字(但必须护照持有人本人签), 10岁以上 (包括10岁) 的未成年人必须本人签字。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未成年人父母代替其在护照签字处签字。请注意,此项规定不适用于新版中国护照(护照号为E开头护照)

D. 护照首页复印件

2

照片

A. 两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两张,87.5px X 112.5px ;

B. 需最近半年内拍摄;

C. 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申请人的姓名,但尽量不要留有痕迹。

(要求是正面照 ,脸部直面镜头,脸的两侧都需要被照到,照片须照到从头顶到肩部的全部,头部占照片总面积的70%-80%,头部不可以被覆盖或遮挡,脸部不可以被头发遮挡,眼睛必须可见,嘴不得张开;眼镜 镜片不能为暗色,眼睛必须在眼镜框内可见,镜片不得反光,下巴,额头和双颊必须清晰可见,脸部不得有头盖造成的阴影。需特别注意:耳朵及眉毛不被遮挡,若护照照片为佩戴眼镜则提供的照片需佩戴眼镜)

3

户口本

户口本内全体成员户口所有信息页所有内容及信息页的复印件

(如果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本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4

资产证明

未成人可提供经济依附人的资产证明文件。例如:经济依附人名下的存折整本复印件/银行储蓄卡流水单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股票基金交割单等,但需同时提供关系证明,例如经外交部认证的中英文婚姻关系公证书原件、经外交部认证的中英文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原件

5

行程资料

A. 往返中国的确认的机票订单复印件(机票应在签证签发之后出票付款)

B. 住宿证明复印件(需含全程在申根国家的住宿,例如:酒店订单等,且必须为单独一份材料);

C. 行程单复印件(需包含全程旅行计划)

6

个人旅行医疗保险

保险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如下:

1. 承保区域:适用于整个申根区域的境外医疗保险;

2. 保险条款必须涵盖医疗以及活体遣返费用,保额不低于30000欧元(约30万人民币)

3. 承保时间必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行程

如果在中国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必须提供原件;如果在德国正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只提供保险公司确认过的打印件即可。

7

未成年人另需提供

A.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中英文“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与经济依附人的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如与父母中的一方同行或单独出行的未成年人,另需提供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签字的“亲属许可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内容必须注明:

a.未成年申请人将要去的所有申根国家名称;

b.出行的具体时间(具体到日、月、年);

c.明确未成年人在申根国家逗留期间负责人的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身份)

8

代送及代取委托书

A. 委托书上的签名必须与申请者护照、签证申请表上签名一致, 且委托书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有任何涂改。
B. 委托书需单独开具,不可共用。
C. 未满18岁的未成年申请者:委托书必须由父母任何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签名。注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请不要代签未成年人的姓名(年龄以递交申请日是否达到18周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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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必须认真阅读以下规定:

1、有效期和停留天数非法定承诺,仅供参考。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具体内容为准。

2、“预计工作日”为正常情况下使/领馆审理签证时的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节假日、使/领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有可能会出现延迟出签的情况或者要求申请人面试等特殊要求。

3、请按使/领馆要求的材料递交以确保签证官给予正常审核。如果您提供的信息不足以让签证官确认您的申请已经达到了签证的要求,那么您的申请可能会被要求提供补充资料或者被拒绝给予。

4、您所申请的签证是否能获得目的地国家的批准,取决于该国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本公司没有干预权和决定权,若发生拒签情况,签证费一概不退,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

5、申请者应在签证批准后再购买机票。凡因提前购买机票而签证未被批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本公司对此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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