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费用说明
预订须知
1、行程中旅游用车保证一人一正座(21座以下旅游车无行李箱)。抵达北京前24小时内取消合同的游客(如因航班延误无法抵达等),需向我社交已经产生的旅游车位费及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
2、团队用房酒店标准比商务散客用房标准偏低,请旅游者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如遇旺季酒店资源紧张或政府临时征用等特殊情况,造成行程中备选酒店客满,我社有权调整为同等级标准酒店。酒店的退房时间为中午的12:00,返程为晚班机的旅游者可把行李寄存在酒店前台后自由活动或自补房差开钟点房休息。
3、行程所含门票指进入景区的首道门票,不包括该景区内电瓶车或景区内其他另行付费景点门票。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策性调整导致无法游览的景点,我社有权取消或更换为其它等价景点,赠送景点费用不退,并有权将景点及住宿顺序做相应调整;景区后括号内备注游玩时间为抵达景区开始到离开景区为止时间。
4、行程中部分景区及酒店为方便旅游者有自设的商场及购物场所,并非我社安排的旅游购物店,此类投诉我社无法受理,敬请谅解。
5、请不要私自脱离团队,如果自行强行脱离团队,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6、行程结束前请配合地接导游如实填写当地《游客意见书》,由于旅游行业的跨区域性,地接社均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如在行程进行中对地接旅行社的服务标准有异议,请拨打我社24小客 服热线:028-85512842(1),有争议尽量当地解决。如在旅游期间在当地解决不了,可在当地备案,提醒:旅游投诉时效为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
温馨提示
1、据《旅游法》相关规定,在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可自愿参加旅游者与旅行社协商一致的购物活动或另 行付费的旅游项目。自由活动的时间、地点由旅行社根据团队行程整体安排确定,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由旅行 社(导游)向旅游者明示,旅游者选择的,由旅游者现场签署自愿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书面文件。
2、由此规定,游客若与导游现场签署自愿同意书并已经参加自费项目后,费用不予退还,并由此引起的投诉我社不予处理,故游客签字认可时应充分考虑好!